1個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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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傷害程度評價標準》規定:輕傷為次要。
a) 面部有單處傷口或疤痕長度或更多;多處傷口或疤痕長度是累積的。
b) 臉頰上的穿透性傷口、面板傷口或長度超過長度的疤痕。
c) 嘴唇的全層撕裂傷、面板傷口或疤痕長度長於疤痕的長度。
d) 面部有大量疤痕,多個區域或多個區域的累積區域。
e) 面部片狀細小疤痕或色素異常,面積大於累積性。
f) 眼眶壁骨折(孤立性眼眶壁骨折除外)。
g) 眼瞼缺損。
h) 一側眼瞼輕度瞼外翻。
i) 上眼瞼的一側下垂以覆蓋瞳孔。
j) 乙隻眼瞼閉合不完全。
k) 乙個淚器損傷伴流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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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個回答2023-12-13
不,最多受輕傷。
輕傷由派出所直接處理,並處罰款500元,拘留5至15日。 賠償傷者的損失。 >>>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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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個回答2023-12-13
去煮乙個雞蛋,去殼,然後塗上它或擦臉。 很快就會好起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