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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摘自《蘇神記》第十九卷(卷首段):
在越南東部的福建中部,有永陵,高幾十里,在它的西北縫隙中,有一條大蛇,七八丈長十多個圈,當地的風土人常害怕。 東直都督和下屬城長,死的不少。 祭祀牛羊,這樣他們就不加福了,或與人同夢,或賜予巫婆祝福,想吃十二、十三年的處女。
統帥與共同苦難,卻怒火無止境,百姓要生乙個僕人,罪孽孽的女兒養育,在八月王朝,祭品送到蛇洞口,蛇被吞咬。 多年來,已經使用了九名婦女。 當時,他被期望重新招募,但沒有得到他的女兒。
李丹家在吉樂縣,有六個女兒。 沒有男人,他的小女名被送來了,她想被招募。 父母不聽。
他說:“我的父母沒有外表,但我有六個女兒,她們沒有乙個男孩。 雖然什麼都沒有。
如果乙個女人沒有幫助父母的功德,她既不能供養他們,但她也不能供養他們,她不會從她的生命中得益,所以不如早點死去; 出賣自己的身體,給父母少賺點錢不是很好嗎! “我的父母很仁慈,但他們不聽。 它是隱身傳送的,不能被禁止。
送它要一把好劍和一條蛇狗,到八月朝,然後坐在廟裡,拿著一把劍,會是一條狗,先是幾塊飯糰,把蜂蜜(少麥)倒進去,為了放洞,蛇就會出來。 腦袋像人一樣大,眼睛像兩尺鏡子,聞到瓷器的香氣,先吃。 送便放狗,狗狗會咬人,從後面送去研究幾處傷口,瘡很緊急,蛇因為出門,到法庭上死去。
送進穴里,拿到九個女頭骨,全部引出,說:“你懦弱,被蛇吃掉了,很傷心。 於是女孩慢慢地走了回去。
越王聽了這話,就僱了乙個女兒做王后,指出父親是將軍,母親和妹妹都賞賜了。 既然是東治的妖魔邪氣,就沒有報仇雪恨了。他的歌曲流傳至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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