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部輕微損傷的法醫鑑定是右嘴角旁邊的梅花形傷口

發布 2024-04-13
1個回答
  1. 匿名使用者2023-11-06

    面部軟組織的單次傷口不超過厘公尺(兒童不超過 3 厘公尺),或累計傷口長度不超過 5 厘公尺(兒童不超過 4 厘公尺)或穿透性頜面部傷口,請參閱輕傷識別標準第 14 條。

    第十五條 面部外傷後留下明顯疤痕,單體長度3厘公尺或累計長度4厘公尺; 單個街區面積為2平方厘公尺或累計面積不超過3平方厘公尺; 色素沉著變化影響面部 6 平方厘公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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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1個回答2024-04-13

    這取決於位置、區域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