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向寧告訴真功夫輸輸,值得為了2億毀掉李小龍的形象嗎?

發布 2024-06-06
6個回答
  1. 匿名使用者2023-11-06

    《真功夫》的標誌是否使用了李小龍的形象,每個人都有自己的看法。 我知道,因為2億,毀掉李小龍的形象是值得的,但不一定毀掉形象,我不同意這種盜取別人形象的做法。

    至於真功夫的廣告標識是否侵權,其實自2004年公司商標正式註冊使用以來,一直存在爭議。

    真正的功夫天賦與李小龍的動畫形象相似,“真功夫”這個名字的組合確實會讓人聯想到功夫巨星李小龍。

    事實上,由於司法機關早年從未就此事作出過結論,所以真功夫一直沒有更換商標,一直沿用至今。 同時,臻功夫在自身商標保護方面也做了很好的工作,先後在國內註冊了大量同質商標,避免被他人侵權,也就是說,公司對商標侵權的相關法律知識有著非常清晰的認識。

    李香凝的檢方委託葉芳為其律師,葉芳提出觀點稱,在提交商標備註資訊時,真功夫寫道,“真功夫圖形”的內容是由李小龍功夫造型圖案和“真功夫”、“蒸營養專家”等字樣組成的造型圖案。

    說明存在故意侵權侵害其商標的意圖,真功夫創始人蔡大彪拒絕獲得李小龍後代授權的合理建議,屬於惡意侵權。 關於本案的後續審理,參照相關法律,甄功夫使用的形象是卡通形象,可以依次辯護,這個形象是原創設計。

    李向凝提起訴訟的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不負責辦理商標侵權案件,原告需要將案件移送國家商標評審委員會和北京市智財權法院處理。 訴訟過程中的另乙個重要事項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四十五條的規定,如果提起商標無效宣告侵權訴訟,需要自商標註冊、使用造成侵權之日起5年內提起訴訟。

    但是,目前,振功夫註冊的所有相關商標都已超過五年,李香凝最多可以就這些商標獲得相應的補償,但不能要求振功夫停止使用現有商標。

  2. 匿名使用者2023-11-05

    法律講的是證據,這與像證據不是一回事。 比如陳國坤像李小龍,但他不是李小龍。 猴子像人,但不是人。

    卵生的人看起來很像,但不是乙個人。 為了乙個似是而非的事情打官司,只能說是智障,大大損害了李小龍的形象。

  3. 匿名使用者2023-11-04

    我不認為這很好說。 但如果是侵權,那是值得的,維權的行為是值得的。 因為如果不是這樣的話,最後肯定會有很多人反過來獲利,這會在系統中造成一些混亂。

  4. 匿名使用者2023-11-03

    沒有值得與否這回事,就看你如何看待事情的本質,最終兩面都輸了,感覺一文不值。

  5. 匿名使用者2023-11-02

    當然不值得,但首先,一家人這樣做是為了維護李小龍的形象,不被別人利用,從小看李小龍的電視劇集長大,還是讓人難以忘懷的。

  6. 匿名使用者2023-11-01

    李香凝實在急需錢,不然她也不會選擇在這個時候說實話,其實是值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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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個回答2024-06-06

    “那小子真帥” 作者是來自南韓的可愛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