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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所謂“小產權”是指在農民集體土地上建造的房屋,土地出讓費等費用尚未繳納,產權證不是由國家住房管理部門頒發的,而是由鄉政府或村政府頒發的,因此稱為“鄉鎮產權”和“小產權”。
2、鄉政府發放的所謂小產權,其實是沒有不動產權的。 這類房屋沒有國家頒發的土地使用證和預售許可證,國土房屋管理局不會備案購買合同。 所謂產權證書,並不是真正合法有效的產權證書。
第三,很容易判斷是否是小產權房:
1.我們所說的商品房就是"五張證書"如果你有所有的錢,你可以獲得抵押貸款,而產權較小的房子不會在交易市場上備案交易,也不能用抵押貸款購買。
2、產權較大的商品房用地性質為國有(可辦理《國有土地使用證》),小產權多為集體土地(《國有土地使用證》不能辦理)。
3、大產權可以辦理預售憑證,而小產權則明令禁止買賣,更何況沒有預售憑證。
4、大產權可以在網上簽署,向房委會備案,小產權不能向房委會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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