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個回答
-
死亡證明是由登出戶口的派出所出具的,只能證明此人已不在。 這與信用合作社關閉無關。 信用合作社中的資訊仍然存在。
現在,在這項業務中要做的正確事情是:
李四遺產的繼承人需要有公證書。
公證書上的遺產繼承人可以憑身份證、公證書、死亡證明到銀行櫃檯辦理李思的所有銀行業務,包括查詢存款、掛失卡(折)、重置密碼、取款等。
-
帳戶關閉只是取消帳戶。 我仍然在銀行裡有所有的資訊。 銀行和公安是兩個系統......
不是派出所登出了賬號,銀行系統也刪除了死者的資訊什麼的......
相關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