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個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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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三是借款人,李思是借款人。 你可以用租的房子作為參考,租客就是租房子的人,租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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貸款合同的當事人是“貸款人(貸款人)”和“借款人(借款人)”。 本案中,李四為出借人(出借人),張三為借款人(借款人)。
《合同法》第四十條 違約借款責任。
1. 貸款人的責任:
貸款人未按合同約定及時借出的,應當補付違約金。
2. 借款人的責任:
借款人未按照合同約定償還貸款的,應當承擔違約責任並支付附加利息,借款人未按照合同約定使用保單貸款的,應當支付附加利息; 貸款人有權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貸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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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張三是借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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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個回答2024-10-20
張三向李四借錢,張三因為手疼,讓李四代為寫信,這樣好嗎?還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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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個回答2024-10-20
利息: 100000 2% 12
24000(元)。 >>>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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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個回答2024-10-20
就看王武和李四有沒有關於張三借給李四的書面協議,或者其他可以證明存在協議的協議。 否則,張三將得不到法律的支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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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個回答2024-10-20
原則上不可以。
如果想以這種方式償還貸款,需要與A公司簽訂協議,表明李四的錢是為張三償還的。 >>>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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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個回答2024-10-20
狗會翻牆,兔子會咬人,借錢是正義和人情,但如果借錢是為了招攬別人的利益和借錢,那麼就會受到懲罰,人沒錢就借,人沒錢就逾期了,人沒錢了, 你要逼人還債,將近百萬的利息,如果是我,我會先殺了債主,然後自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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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個回答2024-10-20
現在的法律似乎是,只要他出了什麼事,他也要對他喝酒負責,如果家人堅持放手,和他一起喝酒的人必須支付相應的賠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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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個回答2024-10-20
借款人:李思。
李四簽字,李四是債務人。 >>>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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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個回答2024-10-20
我問這個問題,百家姓前兩位分別是張三、李四、王武。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