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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對於您描述的問題,律師回覆如下:
首先申請工傷鑑定,確認傷殘等級後,作為確認賠償的依據。 參照《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八條。
二、索賠的主要範圍包括工傷醫療、一次性傷殘津貼、住院餐補助、輔助器具、就醫期間原工資待遇、生活護理費用等。
三是參照《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三條、第三十四條、第三十五條、第三十六條、第三十七條、第三十八條、第三十九條、第四十條的規定進行賠償。
四、協商不成的,攜帶相關材料到勞動監察部門投訴,或直接到單位所在地的勞動仲裁委員會提出勞動仲裁。 祝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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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你的描述,李某和王某之間的關係應該是契約關係。 雙方的口頭協議也具有法律效力。
農村牛排館,房屋的建設並不要求承包人具備相關資質,因此,李某並無選拔疏忽,因此對於楊某被砸的,承包人王某應承擔全部責任。
建議聘請律師代表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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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主和承包商都有責任,都必須付款。
找證據找證據死者有無違章建築,承包人是否合格,如果對方負責,應減輕房主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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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合同,合同屬於承諾,合同不是合同,因此口頭約定不影響其法律效力。 讓我們看看誰負責: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條規定:“承包人在完成工程過程中給第三人造成損害或者自身造成損害的,承攬人不承擔賠償責任。 製造者在訂貨、指示或選擇中存在過失的,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過去有《鄉鎮建築工匠資質管理辦法》,要求房主在修繕房屋時要聘請有資質的施工隊伍,但後來這個法律規定被廢止了,所以不能以李某雇用王某不合格為由要求其承擔責任。
在這裡,只要能證明李某在指揮上沒有過錯,就不能追究他的責任,比如在下雨天,或者條件不利時,仍然需要他的施工等等,只要你能證明這一點,李某就不能追究責任。
希望它有所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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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個回答2024-11-17
沒有法律規定,只能根據前三年的平均產量和收入來估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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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個回答2024-11-17
要生產紅棗,首先要有生產許可證,同時要尊重質量控制。 >>>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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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個回答2024-11-17
市場流通環節基本沒有問題。
原則上,這種做法是國家不允許的,但在實踐中,對管理人員的要求並不嚴格,因此在流通環節上是可行的。 >>>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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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個回答2024-11-17
關於盜竊價值,既不按照盜竊後犯罪人出售的贓物價格計算,也不按照犯罪人報告的價格計算,而是需要聘請價格部門對涉案物品進行價格評估, 並根據價格部門出具的鑑定結論進行計算。 >>>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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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個回答2024-11-17
根據《食品安全法》,除食品新增劑中規定的物質外,不得在葡萄酒中使用,不得新增酒精和色素,不得在葡萄園中使用殺蟲劑和催熟劑,不得使用有毒致病溶劑進行葡萄保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