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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張起訴老李向法院還錢,但因為老張無法向法院提供老李的借條,即沒有證據證明老李借款,法院不予受理,因為老張要求老李還款,法院不予受理, 而且沒有法院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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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李向老張借了2萬元,雖然沒有借條,但老李在法庭上承認自己確實向老張借了2萬元,因此老李構成自認事實,法院會裁定借款是根據這一自認成立的,可以確認其欠款2萬元的事實。 但是,老李聲稱自己已經還清了欠款,如果老張不承認,老李應承擔還款的舉證責任。 老李不能承擔他舉證的不利後果。
據此,法院判令老李歸還欠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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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這種情況下,法院將立案並做出決定。
這類案件比較常見,法院判定的標準是看誰承擔舉證責任,這在學術界和實踐界都存在很大爭議。
本案中,老李某主張借款已經還清,但沒有收據,如果不能提供證據說服法官,就要承擔敗訴的後果。
這是因為,如果雙方當事人對借款事實沒有異議,但一方當事人提出新的事實,如果法院無法查明事實,則根據主張索賠人應承擔舉證責任的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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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借條,也沒有收據,老李說,老張說,沒有訴訟依據,法院不能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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鑑於沒有借條和借款合同,兩人之間的借款關係可能不被法律承認,如果提起訴訟,老張很有可能敗訴,但如果他能提供相關的證人證言或其他證據,他仍然有機會勝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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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需要證據和事實來判定,如果老李有轉賬記錄,並明確說明這是為了償還拖欠的2萬元,則意味著老李已經償還了老張所欠的2萬元欠款,此時借條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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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按照法律程式,一定是老李勝訴,法院會以借條為準,不管你是口頭上還是在實際情況下沒有還清對方的錢,既然有借條,你就應該在還債的同時銷毀借條或者要求借條回來, 你說你忘了,沒有借條可以退,這一點在法律上是不可行的,法律只看證據。
所以,在借錢這件事上,雙方都要老老實實,如果一方不老實,上了法庭,這樣的結果就是多了乙個敵人,不管誰對誰錯,都不再重要了。 此外,如果你想證明你已經還了錢,你還必須出示證據,比如銀行轉賬憑證,或者證人,他們必須能夠證明你已經還錢,否則你會倒霉。 因此,兄弟倆要清賬清楚,債務必須遵守法律法規,避免不必要的糾紛和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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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講究證據,還款人應收集還款的證據,否則對他不利。 畢竟,如果有人手裡有借條,那就是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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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證據證明這一點,這場官司打不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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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認吧,那你問什麼意思? 人家承認有債關係,確實借了,沒還,但是老張想馬上拿到錢,這不好說,有錢可以還,有錢可能不還,但是沒錢就不還, 他肯定還不清,要付賬的時候就要寫個借條,不然隨時都不能承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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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宣告,雙方認定借款屬事實,法院應判令老李償還貸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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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張主張的,誰就要提供證據,沒有證據,就難以維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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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具體的證據有點困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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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需要有事實和證據支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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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個回答2024-06-17
首先,這取決於保證人是一般擔保還是連帶責任擔保。 一般擔保,只有在借款人確實無力還款時才承擔還款義務。 在連帶責任擔保的情況下,即使債務人有償付能力,債權人也可以直接要求保證人償還貸款。 >>>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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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個回答2024-06-17
老王、老李、老張一般是長輩或師傅的稱號,李哥、王哥一般是朋友或同事的尊稱,王哥、李哥、張哥是親戚的尊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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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個回答2024-06-17
原則上不可以。
如果想以這種方式償還貸款,需要與A公司簽訂協議,表明李四的錢是為張三償還的。 >>>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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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個回答2024-06-17
2000年1月,張某向李某借款30萬元,並寫了一張借條,表示將在年底前向李某償還本金和利息,但直到2004年底才還清,實際上訴訟時效已於2003年1月1日屆滿。 >>>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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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個回答2024-06-17
狗會翻牆,兔子會咬人,借錢是正義和人情,但如果借錢是為了招攬別人的利益和借錢,那麼就會受到懲罰,人沒錢就借,人沒錢就逾期了,人沒錢了, 你要逼人還債,將近百萬的利息,如果是我,我會先殺了債主,然後自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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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個回答2024-06-17
橘子:(元)。
蘋果:(元)。 >>>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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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個回答2024-06-17
二氧化硫與水在紫色石蕊變紅時產生亞硫酸,並不表示二氧化硫不氧化,但表現亞硫酸的酸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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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個回答2024-06-17
紫色石蕊溶液遇酸會變紅,這是肯定的,並不是所有的都在網際網絡上是正確的。 >>>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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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個回答2024-06-17
溶液先變紅,然後變紫
碳酸鹽 CO2 + H2O = H2CO3 首先形成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