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個回答
-
用人單位有扣欠或拖欠工資的,建議向當地有管轄權的勞動監察大隊舉報投訴,要求拖欠工資。
拖欠工資的人員可以選擇通過提起勞動仲裁來維護自己的權利。
第八十五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用人單位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金; 勞動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補足差額; 逾期未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繳金額的50%以上100%向勞動者支付額外補償金
1)未按照勞動合同規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二)勞動者工資支付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
3)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
(四)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未按照本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金的。
-
拖欠職工工資的老闆可以向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申請仲裁。
相關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