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個回答 匿名使用者2023-11-06 無需申請撤銷,可以直接向基層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對基層人民法院的判決不滿意的,也可以向中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規定,當事人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一次裁決終局的,單位可以自收到裁決之日起30日內向人民法院申請撤銷。 相關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