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7月2日,被告人李某為了防止他人進入其飼養的魚塘

發布 2024-07-23
1個回答
  1. 匿名使用者2023-11-06

    這不是正當的自衛。

    明知可能造成傷亡,仍擅自安裝電網,致人死亡,案件偵破後,破壞、侵害觀景地,掩蓋犯罪證據,情節惡劣。 因直接過失致人死亡罪,從重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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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個回答2024-07-23

    是的,從第二個月開始沒有書面勞動合同,最高工資為11個月,如果超過1年沒有書面勞動合同,則視為無限期勞動合同,無需支付2倍工資的補償金。 >>>More

  2. 3個回答2024-07-23

    我簡單幫大家算一算,刑期是在2014年6月判刑的,因為他在判決前就被羈押了,所以刑期是從2014年1月4日開始計算的,加上3年零6個月,應該是到2017年7月4日,刑期減了10個月,刑期屆滿日期應該是9月4日, 2016年。

  3. 2個回答2024-07-23

    共同盜竊是共同犯罪,應當根據其在共同犯罪中的作用定罪處罰。

  4. 4個回答2024-07-23

    李格非很幼稚。

    軒波, 柯尹, 程軒, 隋農, 銀華. >>>More

  5. 2個回答2024-07-23

    按辭職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計算,加班費和福利補貼不計算。

  6. 1個回答2024-07-23

    不知道是你的筆誤,還是張三寫的是這個,缺少乙個關鍵詞,錢的單位是元? 是喇叭嗎? 這是乙個點嗎? >>>More